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事业编制).

2020-04-04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或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9)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南京市设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18360251818。   考生报名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①社会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演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聘用。   6.网上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到泗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存在纠纷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教师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招聘学校等单位为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36668。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5271823。   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7。   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0833018。   附件:1.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doc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 2020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简章

2020-04-04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是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下属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骨干教师(正式事业编制)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考生所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4年3月23日至2002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截至2017年12月31日,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宿迁市教育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0527—82868213、82682123)。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23日9:00—4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3月23日9:00—4月13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bm.ssip.gov.cn/ 。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12∶00—16∶00。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笔试成绩可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心理测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前,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对心理测试人选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3.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心理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人选。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形式为机考,主要考察考生岗位性格特征,心理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心理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心理测试成绩只告诉考生本人,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心理测试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奖励 聘用的骨干教师按照《苏宿工业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办法》实施奖励。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 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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