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2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2-05-13

为适应泗洪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优化中小学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技人员200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除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9)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11)泗洪县内学校现有在编教师;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一)公布招聘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4日16∶00;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20∶00;陈 述 申 辩 时 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20∶00;缴   费   时   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6日16∶00。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2)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 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3)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县教育局的资格初审。(4)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16∶00。其中物理、地理、心理健康、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直接组织考试。(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8)受理报名、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县教育局人教科联系0527-86239269。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告。(三)笔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公告)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3.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四)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公告),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信息完整印章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③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通过全国NTCE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岗位学科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或未缴纳社保等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报考财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与网络报名提供的电子证件照一致)。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五)面试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演课形式,财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六)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同时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八)公开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选岗工作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的原则”,具体选岗办法如下:(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九)公示和聘用备案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洪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五、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一)简章发布。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发布。(二)考试组织安排。本次招聘所有考试由县人社局与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进行现场监督。(三)责任分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县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七、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人教科,0527-86239269、86243109;监督电话: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附件1:《岗位简介表》附件2:2022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泗洪县2022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洪县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2022年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04-08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江苏省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各认定机构具体受理范围请留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省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 具有本省户籍;2. 在本省居住,并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3. 在本省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4. 驻苏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5.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2.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三、认定时间安排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安排等由各认定机构确定并于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见各认定机构通知。四、申请认定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五、提交材料(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1.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2. 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3. 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5.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六、其他(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附件:江苏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基本信息.xlsx江苏省教育厅2022年4月7日

江苏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

2020-12-02

我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5日开始,具体录取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如下:(一)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至12月13日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5日至9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1日至12月13日录取。(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至12月29日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1日至22日。5.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降分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6.凡在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及专科预填志愿降分录取后未被录取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5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二次填报专科征求院校平行志愿。7.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8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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