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2日至7月8日

2026-06-15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12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3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考条件(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可点此链接查看原文)要求,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2。三、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6月22日至7月8日。(二)资格核查时间6月22日至7月9日。(三)缴费时间6月22日至7月10日。(四)电子发票打印时间8月10日至12月31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至9月11日。四、告知承诺制(一)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人员,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二)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前,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该项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考条件网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五、报名程序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网上报名1.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2. 上传的个人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新注册考生个人照片须通过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方可上传。3. 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4.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接受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因按有关机构规定,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时间,请有参考意向的相关人员提前合理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具体申请范围及操作步骤请参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验怎么办”“如何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相关内容。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证明(模板见附件3),并于8月20日前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5.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仔细核对,提交报名表后需进行信息确认,资格核查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二)资格核查1.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该项考试资格核查由报名点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资格核查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4、附件5。2. 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自动核查。3.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三)网上缴费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四)电子发票打印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附件6),不再提供纸质发票。(五)准考证打印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六、成绩查询、复核、查分申请及证书查询领取(一)成绩查询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二)公示及复核成绩公布后,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相关报考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由报名点所在地资格核查部门受理举报并复核。(三)查分申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5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四)证书查询及领取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申请下载。纸质证书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领取:1. 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在首页选择“证书邮寄”模块,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证书直邮。2. 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七、考试须知(一)该项资格考试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二)应试人员须知事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三)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五)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六)请监考人员务必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2026年湖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9日

2026-06-1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省直设置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各地人社部门或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名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有效期内),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有效期内),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需要进行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验证/认证的报考人员,请提前完成相关事宜;已完成学历学位验证的,还需确保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以免影响报名。三、报考条件(一)“考全科”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2科”报考条件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五、考务日程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6月28日20:00。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6月29日17:00。(三)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6月30日18:00。(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9月7日9:00-9月13日14:00。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五)考试时间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一级建造师 2026年 9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6年 9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六、考试收费标准及电子票据领取 根据《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332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相关下载”栏目中湖北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2026年重庆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8日-6月29日

2026-06-12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6〕25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6月18日9:00—6月29日17:00。(二)网上缴费时间:6月18日9:00—6月30日17:00。二、考试信息(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日期 时间 科目 试题题型 9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9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客观题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主、客观题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建筑、矿业、机电工程共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考场设置考试考场在中心城区统一设置,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显示为准。三、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类。(一)考全科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二科条件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四)报考条件说明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和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硕博)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根据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版、2011年版、2018年版)和原专业对照表编制。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报考条件按照原专业对照表执行。原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见附件1,新版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3。2.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不包括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3.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五、报名事宜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一旦正式报名考试,无论在考试前后,被发现有不实承诺情形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均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证书无效等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报考人员,以及因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一)注册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和用户隐私政策,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维护个人信息。(二)完善个人信息1.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按照提示进行相关操作。首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需要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使用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电子版本人近期半身免冠白底彩色正面照片后,方可通过照片审核。务必确保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2.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进入“个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骤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学位信息、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个人中心”修改。(1)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2)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考后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资格复审时,按审核部门要求提交资料,接受人工核查。因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在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范围内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认证报告。已取得验证报告的,还需确认报名时报告在有效期(6个月)内。(三)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等),已填写的个人信息可直接引用。(四)选择报名办理方式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五)重点人员核查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4类报考人员完成报名信息确认,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六)网上缴费考试报名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收费标准:按照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建计〔2016〕82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人每科61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需要缴款收据的报考人员,可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票据查询平台查询下载电子票据(票据开具日期为报考人员缴费日期),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相关规范栏目《关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票据查询流程的补充通知》。(八)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7日—9月11日。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9月11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六、考试要求(一)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报考人员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报考人员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三)报考人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报考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报考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五)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七、考试成绩(一)合格标准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二)成绩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于2026年12月中旬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四)考后在线人工核查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八、监督监管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对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承诺情况进行公示,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二)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九、证书发放和查询考后资格核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合格证明)领取通知,并按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6年湖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6日-7月6日

2026-06-0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类型 9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客观题 9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客观题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主、客观混合题 (二)报名属地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三)考试地点2026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将在全省14个市州分别设置考区。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二、报名条件(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三)工作年限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四)符合(一)有关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五)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执业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六)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三、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导航栏点击“考试报名”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导航栏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7月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7月7日17:00。(一)注册和填报信息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照,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处理。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已经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该项考试本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报名期间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54号湖南人才大楼三楼)申请更换。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证书编码填写不正确将影响核查结果,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填写。每个报考人员最多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学历或学位信息核查结果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填报信息确认后将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需将证明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一并上传。资料上传后等待报名属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3.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的,需在学信网下载学籍验证报告上传并在报名地考试机构进行登记后,继续报考,在考试日前补充相应材料接受核查。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相关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四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考前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网上缴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512号)规定,我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元);主客观混合题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元)。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缴费票据为实时打印电子票据,考生可根据提示进行打印,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9月8日9:00 — 9月11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导航栏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四、考试有关事项(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为准。(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场统一备有草稿纸,考生按需领取,考后回收。(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答题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客观题科目须按规定规范填涂答题卡,填涂不规范将影响考试成绩,具体填涂规范可以登录进行查阅。(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考试成绩(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1.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6年12月中旬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在“成绩发布”栏中查询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任务导航栏点击“成绩查询”。2.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2026年河南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3日至7月6日

2026-06-0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专业及考点设置9月12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3日上午 9﹕00--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各专业代码见附件)。本次考试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均设置考区,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二、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三、报名及免试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 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参加四个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2.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的条件: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条件: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增报专业的考生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四、报名办法该项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报名前须仔细了解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五、报名时间、缴费时间及办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网址、报名程序、资格核查(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至7月6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二)缴费时间及办法:2026年6月23日9﹕00至7月7日17﹕00。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7〕1519号)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其他三科按每人每科55元收取考试费。网上缴费时考生需提交个人邮箱,准确填写开具电子票据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邮箱。(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址:2026年9月7日9﹕00至9月13日14﹕05,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四)报名程序1.报名照片预处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2.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查询环节使用,也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考试时使用;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信息。3.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对照表,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如实进行填写。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如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五)资格核查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考后资格核查由住建部门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专栏中本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对照表组织核查。1.网上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考生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 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考生须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3.考后核查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住建部门按要求组织对成绩合格重点情形人员进行报名资格考后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因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对应考试成绩。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一)监督监管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资格核查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二)虚假承诺处理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七、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 年版)》。八、资格证书办理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关注考后资格核查相关通知,按要求办理职业资格领取事宜。(一)电子证书。报名系统自动核查通过、不需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考生,公示期满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下载本人电子证书;须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的考生,核查合格经公告后,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下载本人电子证书。(二)纸质证书。待国家统一下发后,全部采取预约邮寄方式发放,考生务必关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证书办理—领证通知”栏目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预约。九、注意事项(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对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考生应考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需由考生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本人试卷。(四)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考生原则上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6年辽宁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22日-7月2日

2026-06-09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6〕1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方式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各市需严格遵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确保在考试报告过程中,对报考人员进行一次性告知、核查报名资格、实施日常监管、并对不实承诺行为进行处理。二、报考条件及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文件规定:(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四)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五)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三、考试安排(一)考试设置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时间9月12日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3日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三)答题要求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2.《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客观混合科目,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四)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不含大连市)。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四、报名相关事宜参加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一)报名流程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二)报名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6月22日9:00 -7月2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6月22日9:00 -7月3日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有关要求办理。 6月22日9:00 -7月5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网上支付缴费流程”说明。 9月4日9:00 -9月13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三)注册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需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自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请务必妥善保管。若未完成注册,则无法进行考试。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所支持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在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务必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若在线核查结果为“未通过”,请先自行将信息与学信网进行比对,若存在不符情况,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待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提前预留出充足时间,尽早完成用户注册。3.若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则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需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进行人工核查。鉴于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请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避免影响报名进程。4.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四)填报信息拟选择在辽宁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需对照片质量负责,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将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见附件)。(五)选择办理方式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以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他人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因不实承诺产生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可撤回承诺。一旦报考人员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以下报考人员需通过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协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开展线上资格核查工作。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定了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对于已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3)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需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六)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及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以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七)资格核查与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依据相关工作规定,考试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报考条件。针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在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照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尤其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做好随机抽查结果的记录及存档工作。(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针对无法在线核查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要求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运用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4.现场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需携带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前往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八)收费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询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九)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五、成绩及证书管理(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

2026年山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30日

2026-06-09

2026年山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6月30日16∶00;缴费时间:2026年7月3日9∶00—7月13日16∶00。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我省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有关事项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2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全部页面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一)考试成绩管理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应试人员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线上申请成绩复查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申请成绩复查。成绩复查结果将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栏目反馈,应试人员可通过线上方式自行查看。(二)证书办理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爱山东APP办理邮寄或现场领取。四、报考条件(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四)报考条件相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报考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一)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9∶00—6月30日16∶00;缴费时间:2026年7月3日9∶00—7月13日16∶00。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网上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报名期间资格核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7月2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1.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不符的应试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进行网上人工复核,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2)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3)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4)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提供)。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7月2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仍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5.其他需要到现场核查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规定核查点进行现场核查。(五)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解答。(七)应试人员须在2026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八)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16市设置考区(即考试地点)。六、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号)文件规定,2026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七、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

2026年河南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4日

2026-03-19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建设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2026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考点详见准考证。5月30日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工程)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5月31日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13:30-15:3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6:3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6个专业。二、命题依据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24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三、报名条件(一)考全科级别报名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2.具备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需取得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二)免一科级别报名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1.原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2.原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三)免两科级别报名条件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1.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四)增项级别报名条件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选择另一个专业进行报考。上述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要求参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2022年版《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报考。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三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滚动年限内的基础科目成绩跨专业有效;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五、报名办法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六、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2.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21日9:00至3月25日17:00。逾期不予补缴。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至5月31日17:00。(二)报名程序请考生仔细阅读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名: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录进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时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不可修改),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验证,初次登录时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然后进行人脸识别(如人脸识别失败,可重新上传本人其他照片进行识别),识别成功后进入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识别成功后,照片将不可更改。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原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考试合格后核查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三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三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免一科(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免一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免两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考试或资格核查的,相应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确认报考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考生填写并保存报考信息后须确认报考信息方可进行缴费,点击“确认报考信息”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不可修改其他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确认报考信息后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未签署将无法进行缴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三)网上缴费考生完成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四)准考证打印网上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七、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202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八、监督监管考生报考资格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承诺事项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务必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资格核查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的,资格证书视为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九、注意事项(一)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均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辅导、考试报名、考后核查等服务,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省、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核查关。(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致,要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的前提下,方可确认信息,确认信息后将不能更改。(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五)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六)请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进行报名,一般不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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