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报名丨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

2023-06-06

各县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3〕33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3年9月举行。现将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具体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二、报名地点宿迁考区共设4个报名审核点,泗阳县(电话:85214494)、泗洪县(电话:80791055)、宿城区(电话:80903013)、宿豫区(电话:84465510)。考生按以下条件选择报名审核点:(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宿迁考点参加考试。三、报名费用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一)报名费,每人10元。(二)考试费,每科60元。四、考试科目和大纲(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三)关于考试用书。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五、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9月9日至11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六、报名时间我省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提交审核资料截至7月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资料截止7月10日12:00;缴费截止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七、报名流程(一)信息采集我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凡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t.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系统开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二)网上报名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2.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3.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宽大于等于700像素,高大于等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国(境)外学历单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2)符合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6的,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3)属地证明材料。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单位证明;学生提供本市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近半年的本市社保缴费证明(可在社保相关机构官网自助打印)。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考生注册后自动审核通过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截至2023年7月10日15:00结束。各县区财政局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四)网上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号畅通,当年切勿注销账号。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苏服办”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五)准考证打印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八、成绩查询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异议,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九、证书发放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因中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信息。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2023年度中级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统一从南京送达考生本人签收。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十、其他事项(一)各县区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细致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二)各县区财政局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高度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2023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宿迁市财政局  2023年6月5日  

即将报名丨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08-2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1月12日、13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考试大纲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公布。三、考试时间   11月12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1月13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四、报名条件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底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23日 

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8-23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9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10月30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五、报考条件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一)新报考人员条件: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1年。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另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三)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未选择过报考专业类别的人员,报考时可根据所在单位行业类别,参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行业界定表”(附件1),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为做好考试报名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了《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附件2),请各地依照执行。(四)有关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2022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9∶00~9月1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5日~9月5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职称评聘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6)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1月上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原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十一、考试大纲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1/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十三、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附件:1.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2.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3.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4.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5.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 22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附件1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序号专业类别执业行业1煤矿安全煤炭行业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3化工安全化工、医药等行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石油天然气储存)4金属冶炼安全冶金、有色冶炼行业5建筑施工安全建设工程各行业6道路运输安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除上述行业以外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燃气、电力等其他行业附件2关于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查验方法的有关说明《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根据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发布的《工程教育认证标准》(T/CEEAA 001)适用范围,报名免一科的人员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普通四年制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安全工程专业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查验方法如下:(一)查验时,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ceeaa.org.cn/gcjyzyrzxh/gcjyzyrzjlcx/index.html(二)报名人员本科毕业时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须与认证查询结果保持完全一致,且毕业时间须在相应的认证有效期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内。(三)认证查询结果中,有效期截止时间标注“有条件”的,其有效期截止时间可按当前年度有效进行界定。附件3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序号学历(学位)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1中专学历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2大学专科学历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3大学本科学历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4第二学士学位5硕士学位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6博士学位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附件4202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 作 计 划时     间工     作     内     容8月24日9∶00~9月1日16∶00各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9月2日前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8月25日~9月5日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9月15日前省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10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10月28日各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考试10月29日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10月30日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10月31日各考区答题卡送省11月2日前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11月14日前报送主观题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并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2023年1月上旬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2023年1月中旬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5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专技处:0515-68010738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关于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08-1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29日、30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三、考试时间10月29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10月30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四、报名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8月11日

2022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2022-08-07

2022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试报名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和考试公众号对外发布,请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报名人员正式提交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简章。报名人员均须确认并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所填信息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当次考试资格和所有成绩。一、报名条件(一)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报名参加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二)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初级职业资格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2.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报名时间8月8日9:00至8月29日17:00。三、报名方式及流程(一)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应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登录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二)填写报名人员信息1.首次报名人员。先实名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使用手机扫码关注公众号,绑定注册时生成的账号,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2.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使用手机扫码关注公众号,绑定过往注册的账号,即可进入“考试报名”页面,逐项按要求如实填选。报名时均须上传本人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请提前准备照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尺寸25mm*35mm,像素>=295*413),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职业资格证书(请勿上传过度修饰或美化的照片,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报名缴费1.考试费标准:每科次人民币61元。2.支付方式: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支付,可用一网通(网银)和易宝支付(微信方式)。3.支付时间:8月8日9:00至8月29日17: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4.考试费发票:资格考试报名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报名人员在当次考试结束后,可通过电子发票系统直接申请并打印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只可在本年度内申请,跨年度将无法申请。(四)报名完成1.缴费完成视为报名完成,报名人员可在考试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2.已缴费并被确认报名有效的报名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可于8月29日17:00前在线进行退考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考。退款在报名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路径退回。四、免考申请(一)免考条件1.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初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1)2013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2.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中级《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2)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且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工作证明需有单位盖章)。注:《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特指2013年之前(含)考试合格并取得原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2014年之后颁发的初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范畴之内。(二)免考申请1.申请时间:8月8日9:00至8月29日17:00。2.免考申请:申请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入“免考申请”页面,将清晰可辨的免考材料上传。(三)免考资格审核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为3个工作日。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一)考试科目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开设《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银行业专业实务》2个科目。其中,《银行业专业实务》下设《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5个专业类别。(二)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查询。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考试范围原则上不超出大纲范围,但不局限于教材内容。(三)辅导教材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组织编写2021版《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其中《个人理财》《银行管理》为初、中级分册,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国金融出版社网上书店、京东商城、当当网等网站自愿购买。如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一)考试方式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初级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等;中级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等。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二)考试时间日期场次初级中级9月24日9:00-11: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风险管理个人理财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公司信贷银行管理16:00-18:00个人理财个人贷款9月25日9:00-11:00个人理财银行管理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13:00-15:00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公司信贷16:00-18:00个人贷款风险管理(三)考试城市本次考试在全国共设考点城市233个,具体考点城市信息详见附件或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七、准考证、考试合格标准和资格证书(一)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www.china-cbi.net)及考试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二)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报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三)资格证书申领1.考试实行2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需在主办方举办的连续两次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与《银行业专业实务》科目下任意一个专业类别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由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符合证书申领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3.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领证考生资格。合格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监制,中国银行业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获证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八、注意事项(一)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场次时间重合,报考城市一致,请同时报考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的考生,注意阅读有关提示,按需求谨慎选择,避免因考试时间重合无法正常参考。(二)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涉及多场次编排的科目,报名人员可自主选择考试日期,但不能选择上、下午考试场次,具体考试场次由系统随机编排。(三)为实现属地化管理,原则上不允许跨省报考,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四)本次考试在233个城市开设考点,由于考试机数量限制,各考点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九、特别提示(一)疫情防控要求1.所有考生持“健康码”、“大数据通行码”均为绿码,且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报告需为全国范围内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版或电子报告,并在现场测量体温(<37.3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上述四个条件为参考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如考试所在地另有防控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手机短信通知,遵照考试所在地最新防控政策执行。2.所有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应避免考前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10天有国外境外旅居史;避免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所有考生考前打印准考证时,需在考试服务平台签署《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进入考场当天签署书面《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及考场情况记录表》。4.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并且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变化,如考生所在地有报考区域,建议考生考前7天无报考区域外旅居史。(二)防范风险报名人员应从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网站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考试主办方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考生应防范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活动。中银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三)外籍人士报名外籍人士报名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北京、海南、重庆),使用护照注册考试服务平台账号后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四)初级考试集中报名为方便各机构员工(≥20人)集中报名参加初级职业资格考试,进行集中缴费和集体发票领取,机构可登录http://cj.ccbp.org.cn/group/#/default/login 阅读报名流程,详情可致电咨询010-66553358。(五)问题咨询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如遇忘记登录账号及密码、无法缴费等技术性问题,可拨打技术中心客服热线:初级021-61651127、中级021-61651126或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咨询“在线客服”。十、其它该报名简章由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2022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城市名单附件 2022年下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天津(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河北(石家庄、唐山、廊坊、张家口、保定、承德、沧州、邯郸)、山西(太原、大同、临汾、长治、吕梁)、内蒙古(呼和浩特、通辽、鄂尔多斯、包头、乌兰察布、呼伦贝尔、乌海、乌兰浩特、锡林浩特、巴彦淖尔、阿拉善左旗)、辽宁(沈阳、锦州、营口、盘锦、丹东)、吉林(长春、通化、吉林、延边、白城)、黑龙江(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江苏(南京、盐城、无锡、苏州、常州、徐州、南通、泰州、淮安、扬州、镇江、宿迁、连云港)、浙江(杭州、温州、绍兴、嘉兴、台州、金华、舟山、湖州、丽水、衢州)、安徽(合肥、芜湖、马鞍山、蚌埠、阜阳、安庆、六安、淮北)、福建(福州、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莆田、宁德、龙岩)、江西(南昌、赣州、上饶、宜春、九江、抚州、吉安)、山东(济南、潍坊、烟台、济宁、临沂、日照、聊城、枣庄、菏泽、威海、泰安、滨州、德州、淄博、东营)、河南(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信阳)、湖北(武汉、宜昌、襄阳、荆州、黄冈、黄石、荆门、十堰、恩施、随州)、湖南(长沙、张家界、衡阳、湘潭、怀化、永州、岳阳、株洲、常德、郴州、邵阳、娄底、吉首、益阳)、广东(广州、湛江、江门、珠海、汕头、清远、惠州、肇庆、东莞、佛山、韶关、河源、中山、茂名、梅州、潮州、汕尾)、广西(南宁、桂林、柳州、梧州、河池、玉林、百色、钦州、贵港)、海南(海口、三亚)、重庆(重庆、涪陵、万州、永川、合川)、四川(成都、南充、绵阳、泸州、西昌)、贵州(贵阳、遵义、毕节、铜仁、六盘水、都匀、兴义、凯里、安顺)、云南(昆明、曲靖、大理、红河州、普洱、西双版纳、临沧、玉溪、昭通、丽江、文山州)、西藏(拉萨)、陕西(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汉中、渭南、榆林、安康、商洛)、甘肃(兰州、张掖、天水、庆阳、武威、酒泉、陇南、平凉、临夏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阿克苏、奎屯、喀什、伊犁、阿勒泰、塔城、库尔勒、克拉玛依、和田、哈密、吐鲁番、石河子、博乐、昌吉)。

考证报名丨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2-08-0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共同负责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0月22日0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0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考试共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乡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其余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五、报考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一)新报考人员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考试。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三)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四)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五)“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六)“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七)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时间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9:00~30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8月23日~9月2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7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2年1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01〕32号)精神,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十一、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1/art_57268_9607120.html),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十三、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附件:1.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附件1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  作  计  划时 间工  作  项  目8月22日9∶00~30日16∶00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9月1日前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8月23日~9月2日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9月12日前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10月17日-23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10月21日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考试时间10月22日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上午0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10月24日答题卡送省10月26日前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11月23日前省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接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成绩12月底前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2023年1月上旬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2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6090,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关于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07-1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于9月17日、18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为“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2012)版》为准。三、考试时间9月17日上午9:00—11:30测绘综合能力下午14:00—16:30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9月18日上午9:00—12:00测绘案例分析四、报名条件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11月下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7月15日

关于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07-1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有关安排,2022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2、13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考试科目初级、中级经济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二、考试大纲2022年版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三、考试时间初级、中级经济考试计划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批次考试时间(暂定)科目1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四、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五、报名事宜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有关要求选择考试地点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报名程序、具体要求等事项,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人事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六、考试规则(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各科目考试考场封闭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要求,及时关注当地考试机构官网,获取最新信息,并做好个人防护。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1月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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