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报名丨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022-07-15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审计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审计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9月25日:09∶00~11∶30  审计相关知识(初、中级)0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高级)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高级审计实务》一个科目。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场也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五、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一)报考人员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1.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2.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④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⑤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⑥具备博士学位。3.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④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4. 免考条件: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二)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序号职业资格名称资格类别对应职称1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会计师(中级)2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3房地产估价师准入类经济师(中级)4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5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6房地产经纪人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7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经济师(中级)8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统计师(中级)9注册城乡规划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0注册测绘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2一级注册建筑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3监理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4一级建造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分级注册的应为一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6注册验船师(A级)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7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8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19一级注册计量师准入类工程师(中级)20中级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1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3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25设备监理师水平评价类工程师(中级)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三)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四)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五)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9∶00~7月25日16∶00。(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 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审计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16日~7月28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审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9日~9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报考中级的考生可提供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5)报考高级的考生可提供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通过评审取得相应工程师职称证书。(6)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 cn/index.html)将在12月底前发布审计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和《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 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十一、考试大纲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www.audit.gov.cn)“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2/5/11/art_57268_9607120.html),按照要求操作。十三、其他(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于报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二)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附件: 1.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审计厅2022年7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附件1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 作 计 划时   间工   作   安   排7月15日9∶00~7月25日16∶00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7月27日前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7月16日~28日考生网上缴费8月26日前向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9月19日~9月2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9月23日各考区领取试卷及答题卡考试9月25日上午09∶00~11∶30  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初、中级)09∶00~12∶00 高级审计实务(高级)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9月26日各考区答题卡送省9月28日前省将答题卡送达审计署考试中心12月下旬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2023年1月中旬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2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397550、868961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专技处:0515-68010738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2022年宿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04-11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宿迁市2022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中,宿城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和苏宿工业园区人员的申请认定;宿豫区教育局同时负责市湖滨新区人员的申请认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1. 具有我市户籍;2. 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3. 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4.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5. 持有我市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二、认定基本条件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市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 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三、认定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2022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7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二)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1.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①第一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2年5月12日前发布公告;第二次认定的体检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将于2022年7月12日前发布公告,请各位申请人关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②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或者邮寄方式,具体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如选择邮寄方式(产生费用由个人承担),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联系电话。2.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现场确认及证书领取安排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请及时关注所在县(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四、申请认定方式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一)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1)凭已经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考生,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否”,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4)中师、幼师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第一次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凭毕业时获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是否应届毕业生”这一栏选“是(在校最后一学期)”,并点击“同步学籍”按钮,获取学籍信息。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本人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二)报名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三)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五、提交材料(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5.在我市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可无需提供)。(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毕业证书中如果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 ,应与网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六、其他(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有关我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信息,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宿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suqian.gov.cn/)“通知公告”栏。附件: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doc 宿迁市教育局2022年4月10日附件各认定机构基本信息认定机构名称咨询电话认定范围宿迁市教育局0527-84389653本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沭阳县教育局0527-883236050527-83690236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8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泗洪县教育局0527-86239269本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宿豫区教育局0527-84466502宿豫区、湖滨新区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宿城区、经开区、洋河新区、苏宿园区区域内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22-04-30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14号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将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二、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二)补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报名人员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流程,逾期将无法办理。三、报名程序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sbm.ecctaa.cn,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www.cctaa.cn)的 “税务师考试”栏目,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考试服务”进行报名。(一)首次报名人员报名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报名指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填写工作履历。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期截止后不得更换照片。(二)非首次报名人员报名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逐项按要求核对、填写,如信息有变动的,应更正更新。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三)交费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2.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3.支付时间: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10日24:00;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4.报名期内(2022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交费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报名期结束后报名费原路退回,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名期结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注:补报名期间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费申请)(四)报名完成1.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及报名信息表。2.报名完成后,在补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增加或调整报考科目,不可调减报名科目,不受理退费申请。(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1.暂未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历(学位)的本科应届生,应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 “是”,并填写相关信息。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报名人员,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查询不到的,应向学信网或相关受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报告。4.先工作后入学的成人、自考等相关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工作履历。四、免试申请(一)申请条件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2. 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二)申请时间申请期:2022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补申请期:2022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三)申请程序(1)首次申请,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电子图片。(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一)考试科目《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三)考试用书根据《2022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中旬公开发行。报名人员可通过中税协官方授权书店、中国税务出版社微店、各地新华书店、京东、当当网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二)考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2022年11月20日: 0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三)考试城市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一)准考证打印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期内已选择退费的科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注:应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可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考试成绩认定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2年度起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60%(84分)。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3.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4.根据有关文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三)职业资格证书申领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后,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2.为保障军队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完成证书申领工作,请上述有关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留存。3.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推行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持证人员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证书查验”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考事宜(一)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试。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程序按本公告规定执行。3.选择在香港地区考试的人员须按以下程序报名:(1)在2022年5月10日10:00至2022年6月21日17:00或 2022年8月5日10:00 至8月11日17:00之间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电话:852-28100438email:tihkadm@tihk.org.hk(2)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事项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3)每科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4)报名人员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5)应试人员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八条第一项除外)。九、其他注意事项(一)报名人员应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遵守有关规定。(二)报名条件与免试条件中所涉工作年限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限的默认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或省内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须根据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并配合落实相关规定,不符防疫规定者无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四)考试费发票:报名人员应在交费前正确填写开票信息,发票将于报名期结束后开具。(五)考试问题咨询1.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2.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询问“在线客服”咨询。3.热线咨询:021-61651875、4000033955(工作日9:00—17:00)。(六)考试投诉1.电话投诉: 010-8375 5892(工作日9:00—17:00)。2.邮件投诉:ksb@cctaa.cn(七)特别提醒1.考试报名人员应按本公告规定的办法登录“报名系统”,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2.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谨慎选择社会培训,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报名人员应防范不法分子的各类诈骗活动。中税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 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zip附件2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报名人员信息表填写说明.doc附件3 香港、澳门居民报名信息表.doc附件4 中税协考试报名系统考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宿迁市考区报名公告

2022-04-08

根据《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现将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我市考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办法    考生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注协网站(www.jicpa.org.cn)《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交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6-29日(报名期间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    (二)报名人员交费时间:2022年6月15—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    (三)考办地点: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财政大厦501室,电话:0527-84363071。    (四)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江苏省注协网站(www.jicpa.org.cn)《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四、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2年8月8—23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要求:    (一)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注协、省注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及各考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并配合落实。    (二)鉴于疫情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等就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建议跨省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试要求。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江苏省注协网站(www.jicpa.org.cn)《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宿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3月18日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4-0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取设置(一)高级考试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初中级考试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11月12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1月12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11月13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11月13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rsjk.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二)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三)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四、管理办法(一)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二)初中级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1. 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2. 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4. 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五、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 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请具体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号)(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77278_9819084.html)条件要求进行报考。(五)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六)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6日9:00~4月15日16:00;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在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高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4月7日~4月20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缴费时间为7月20日~8月1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高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0日~6月18日,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4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1)学历证明(2)学位证明(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4)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八、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考后60天内发布经济师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九、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十、收费事宜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十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一)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二)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用书。十二、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29/art_57268_9607120.html),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十三、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附件: 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机考考场规则3.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4. 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高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工作安排4月6日9:00~4月15日16:007月19日9:00~7月28日16:00各考区组织经济考试报名工作4月7日~20日7月20日~8月1日考试缴费5月下旬-6月中旬10月上旬-11月上旬组织考区、考点系统管理员培训6月2日前10月28日前上报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不含照片)上传准考证数据6月10日-18日11月4日-13日提供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组织监考等考务人员培训落实考务组织及后勤保障情况6月16日-17日11月10日-11日考点考前准备、检查验收、封闭考场6月18日11月12日、13日实施考试,当天上报机考作答数据6月22日前11月16日前上报GPTMIS考场信息(不含照片)无11月16日前完成机考考后数据下载、接收考后规则模板7月31日前无处理违纪、上报GPTMIS违纪数据接收考后规则、成绩数据归档、生成合格人员,校验数据无11月28日前评分、处理违纪、归档、生成合格人员上报GPTMIS数据(考场+客观卷面+违纪信息)无12月2日前完成数据校验考后60日内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2023年1月下旬初中级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2机考考场规则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附件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针对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6090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省直(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025-83226499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关于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4-0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2022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分别于6月18日、19日和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翻译笔译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口译考试在南京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日期类别时间科目语种6月18日口译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法、日、阿、葡6月19日笔译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1月5日口译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朝/韩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朝/韩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朝/韩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11月6日笔译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3:30-16:30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朝/韩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朝/韩(二)口译考试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三)笔译考试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四)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五)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口译、笔译考场应配备草稿纸,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回收。(六)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八)参加翻译机考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三、管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四、报考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口(笔)考试。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二)二、三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条件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三)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1年11月,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4。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对免试一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要求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部中心会同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五、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上半年翻译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7日9:00~14日16:00,下半年翻译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9:00~9月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上半年翻译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8日,下半年翻译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月13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上半年翻译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9日,下半年翻译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六、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一级翻译口(笔)考试提供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者提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的聘书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七、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2年8月下旬发布上半年翻译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8月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在2022年12月底发布下半年翻译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中旬前“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九、收费事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1236号)精神,2022年度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如下:各级《笔译综合能力》61元/科,各级《笔译实务》65元/科。一级口译实务400元,二级同声传译每科500元,二级交替传译每科200元,三级口译每科190 元。十、考试大纲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十一、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29/art_57268_9607120.html),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十二、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附件:1.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2.《机考考场规则》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5. 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工作安排4月7日9:00~4月14日16:008月30日9:00~9月8日16:00各考区组织翻译考试报名工作4月8日~18日8月31日~9月13日考试缴费5月下旬-6月中旬10月上旬-10月下旬组织考区、考点系统管理员培训6月2日前10月21日前上报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不含照片)上传准考证数据6月10日-19日10月28日-11月6日提供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落实考前各项考务工作及后勤保障6月16日-17日11月3日-4日考点考前准备、检查验收、封闭考场6月18日11月5日实施口译考试,当天上报机考作答数据6月19日11月6日实施笔译考试,当天上报机考作答数据6月22日前11月9日前上报GPTMIS考场信息(不含照片)8月5日前12月23日前处理违纪、上报GPTMIS违纪数据接收考后规则、成绩数据归档、生成合格人员,校验数据考后60日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8月底无上半年考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无2023年1月中旬下半年考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2 翻译考试机考考场规则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口译考试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附件3翻译考试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口译考试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附件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16所)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北京北京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河北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山西山西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太原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西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辽宁辽宁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沈阳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东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河北河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沈阳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河北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吉林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燕山大学延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吉林吉林化工学院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安徽安徽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江苏南京大学安徽理工大学长春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工程大学黑龙江黑龙江大学东南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常州大学福建厦门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华侨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河海大学福州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同济大学江苏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集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南昌大学东华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上海电力大学苏州科技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扬州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浙江浙江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温州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上海海关学院宁波大学南昌工程学院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山东山东大学河南河南大学湖南湖南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信息工程大学湖南理工学院青岛理工大学湖北武汉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山东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工商大学齐鲁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南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长江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广东中山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暨南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汕头大学聊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鲁东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烟台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湖北大学广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北民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江汉大学广西广西大学河南科技大学三峡大学广西科技大学中原工学院湖南湘潭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吉首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新乡医学院中南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广西广西中医药大学四川西华师范大学陕西西安石油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成都体育学院西安工程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海南海南大学贵州贵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延安大学重庆重庆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重庆邮电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云南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空军工程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甘肃兰州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理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四川四川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藏西藏大学青海青海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宁夏宁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陕西西北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新疆新疆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石河子大学西华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喀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说明: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附件5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6090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江苏考区关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2022-04-06

各位考生: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2年4月6日开始,因当前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为保障您的安全,我省报名工作采用“不见面”服务方式进行。为方便您使用“CPA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现将报名过程中常见问题制作成文档,供大家参考。如仍有不清楚的情况,您可仔细阅读江苏考区报名简章或者电话咨询您选择报考的考区,或者发送邮件到jscpaks@cicpa.org.cn。报名期间,如个别考区因突发疫情不能正常办公的,不影响您网上报名,相关考区电话无人接听的,请将咨询问题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省财政厅考办邮箱:jscpaks@cicpa.org.cn,有专人电话或邮件给予回复,同时请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没有预约请不要到所在考区办公场所。一、考生报名操作提示1.报名网址:https://cpaexam.cicpa.org.cn/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公众服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报名期间(4月6日-4月29日),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放。其余阶段,如:缴费、学历认证、打印准考证等,开放时间仍是8:00—20:00。3.报名证件的使用报名人员只能使用本人身份证件报名考试,内地考生不能使用中国护照报名,禁止重复报名。4.报名期间考生信息的修改报名期间,如果考生发现报错,需要修改相关信息的,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点击【取消报名】,进行重新报名,修改信息。5.报名资格审核——学历认证(1)国内学历报名人员,根据姓名和身份证在学信网实时在线认证,无需填写毕业证编号。2000年以前未做个人学历认证的考生需要录入毕业证书编号。(2)用国外学历报名,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考生由所在考区进行审核,一个工作日查询审核状态。(3)国外学历报名人员,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编号的考生,学历认证通过、不通过,都会有短信提示告知考生审核结果。(4)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应当在报名期间上传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核,上传后状态变更为待审核状态。6. 报名资格审核——照片的审核(1)首次报名人员均需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在相应页面有提示),由所在考区在后台进行审核。(2)电子照片具有人脸识别功能,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考试合格证照片。(3)照片审核通过、不通过都会有短信提示告知考生。不通过的考生重新上传照片,通过的考生无法再上传照片。(4)老考生以往已经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确因照片不清晰、带网格等原因需更换照片的,请向所在地市财政局考办申请后,再按要求办理。7. 报名资格审核——姓名难检字的处理考生姓名含有难检字,需要报名期间上传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到网上报名系统登记姓名生僻字。8.报名信息填报的重要提示(1)请考生准确、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其中居住地地址是合理、就近编排部署考点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然,在报名人数较多的考区或者为了符合报考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部分考点的安排仍可能距离考生居住地稍远。(2)同一科目设置两场考试的考区,考生不能选择参考时间。(3)报名过程中,系统会给予提示,请注意提示内容。9.如何确认报名是否成功(1)老考生报名时选择科目后,出现弹出窗提示,并发送短信提示,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科目。(2)新考生,流程走完照片上传成功后,亦会出现弹窗提示。(3)因报名与缴费时间分开,报名是否成功,考生亦可通过【报名状态查询】项查询报名状态。10.手机号码与验证码的重要性提示(1)手机号是接收验证码、修改密码、接收最新考试信息的主要途径,请考生报名时使用常用手机号码,防止接收不到重要考试信息。(2)收不到手机验证码的考生,可以根据提示发送短信,或者验证输入3次错误后会变成图片验证码。(3)同一手机号码只能注册3次。二、考生交费操作提示11.交费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交费期间(6月15日-6月30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是8:00—20:00。12.未完成交费前,考生可以增减科目交费期间可以在不改变考区的情况下,增减科目,交费后不能变更科目。交费期间如存在照片审核未通过情形,不影响交费,但应立即联系所在考区市财政局考办,通过照片审核。三、应届毕业证书认证操作提示13. 应届毕业证书认证(1) 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7 月 25 日—8 月 5 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8:00—20:00)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2)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8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学历认证是否通过。应届毕业生会在认证后亦会收到短信提示。四、准考证打印提示14.准考证打印时间8 月 8 日—8 月 23 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8:00—20:00)打印准考证,如因疫情等原因有时间调整的,请注意公告及手机短信提示。五、其他重要提示15.密码找回的操作密码找回有两种方式,密保问题和手机验证码。16.需要使用手机验证码的操作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信息修改、绑定手机号码修改、用户密码修改、邮件地址修改,都需要通过手机验证码。17.历年成绩的查询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系名统进行查询,查询历年成绩会有短信提示。18.重要考试通知、政策等考试信息的查询(1)重要考试通知、考试政策制度直接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CPA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首页查询(https://www.cicpa.org.cn/ztzl1/exam/),地方公告、问题解答、考区信息应选择江苏考区,查看地方信息。   (2)江苏考区考生查询本省考试信息亦可登录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jicpa.org.cn)查询,或者关注短信通知。六、各考区地址及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无人接听或打不通电话的可发邮件到jscpaks@cicpa.org.cn。1.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2号4楼  咨询电话:025-83300391、83312996;2.无锡市财会服务中心:无锡市梁溪区石皮路9号405  电话:0510-82721875;3.徐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徐州市财政效能中心):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A609室  电话:0516-83702451,83751621;4.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6楼  电话:0519-86623905、86600330;5.苏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苏州市胥江路471号2楼 电话:0512-65234630,65244703;6.南通市财会信息教育中心:南通市崇川区濠北路58号珠算博物馆2号楼2楼,电话:0513-83534666、83534657;7.连云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99号市财政局3楼  电话:0518-85507760;8.淮安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财政局院内四楼422室  电话:0517-83168382、83168385;9.盐城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1346室   电话:0515-80501346;10.扬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财会服务中心4号楼  电话:0514-80597101、0514-80597120、80597115;11.镇江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镇江市南山路61号国投商务广场A楼14层  电话:0511-84439117、84439027;12.泰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凤凰街道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415室  电话:0523-86888060;13.宿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服务中心: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财政大厦501室 电话:0527-84363071。祝各位考生报考顺利!

2022年注会考试有关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

2022-04-06

答:2021年,我们首次将考试的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予以分开,4月共有188万多名考生报考483万科次,但在6月底仅有141万人完成交费,减少近47万人100万科次。此举措一方面为冲动报名的考生节省了报名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合理配置资源,择优选择机位,提升考生应考体验。鉴于此,2022年我们将继续采取报名时间和交费时间分开的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考试便利化水平,考生可在交费期间且未完成交费的情况下,在不改变考区的前提下,对报考科目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考试交费时间: 2022年6月15日—30日(每天8:00-20:00)。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的,请于2022年8月8日后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查询本人报名状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北京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8:00-20:00),在网报系统自行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简称教留服)”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00-20:00)。考试时间:专业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6日—28日;综合阶段考试安排在2022年8月27日。鉴于注会考试规模持续增长,试卷量大,且主观题占比比较高,客观导致试卷评阅时间相对较长,同时,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确保试卷评判结果客观公正,试卷评判采取“三评”机制,为此,考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批后,预计于2022年11月下旬择机发布。请广大考试报名人员务必仔细阅读2022年注会考试报名简章,并按照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名、交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切莫因错过或者未完成全部报名程序、未完成交费、未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原因而不能顺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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