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4-08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2022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分别于6月18日、19日和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翻译笔译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口译考试在南京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一)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日期类别时间科目语种6月18日口译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法、日、阿、葡6月19日笔译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法、日、阿、葡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法、日、阿、葡11月5日口译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朝/韩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朝/韩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朝/韩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11月6日笔译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朝/韩13:30-16:30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朝/韩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朝/韩(二)口译考试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三)笔译考试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语、葡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韩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四)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五)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口译、笔译考场应配备草稿纸,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回收。(六)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八)参加翻译机考考试的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三、管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相应级别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四、报考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口(笔)考试。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二)二、三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条件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三)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21年11月,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4。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对免试一科的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再要求提供在读证明材料。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统一由部中心会同外文局考评中心核验、确认免试资格。五、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2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上半年翻译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4月7日9:00~14日16:00,下半年翻译考试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9:00~9月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上半年翻译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8日~18日,下半年翻译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月13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上半年翻译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9日,下半年翻译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六、报考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一级翻译口(笔)考试提供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者提供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的聘书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七、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2年8月下旬发布上半年翻译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8月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在2022年12月底发布下半年翻译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1月中旬前“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5)。(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证书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九、收费事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0〕1236号)精神,2022年度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如下:各级《笔译综合能力》61元/科,各级《笔译实务》65元/科。一级口译实务400元,二级同声传译每科500元,二级交替传译每科200元,三级口译每科190 元。十、考试大纲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十一、疫情防控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9/29/art_57268_9607120.html),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按照要求操作。十二、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附件:1.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2.《机考考场规则》3.《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5. 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工作安排4月7日9:00~4月14日16:008月30日9:00~9月8日16:00各考区组织翻译考试报名工作4月8日~18日8月31日~9月13日考试缴费5月下旬-6月中旬10月上旬-10月下旬组织考区、考点系统管理员培训6月2日前10月21日前上报机考系统考场编排数据(不含照片)上传准考证数据6月10日-19日10月28日-11月6日提供准考证下载打印服务落实考前各项考务工作及后勤保障6月16日-17日11月3日-4日考点考前准备、检查验收、封闭考场6月18日11月5日实施口译考试,当天上报机考作答数据6月19日11月6日实施笔译考试,当天上报机考作答数据6月22日前11月9日前上报GPTMIS考场信息(不含照片)8月5日前12月23日前处理违纪、上报GPTMIS违纪数据接收考后规则、成绩数据归档、生成合格人员,校验数据考后60日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8月底无上半年考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无2023年1月中旬下半年考试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附件2 翻译考试机考考场规则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口译考试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附件3翻译考试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三、严禁携带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四、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口译考试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附件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16所)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北京北京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河北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山西山西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太原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山西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南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辽宁辽宁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沈阳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东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河北河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理工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沈阳师范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河北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吉林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燕山大学延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河北经贸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吉林吉林化工学院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安徽安徽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合肥工业大学长春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吉林外国语大学江苏南京大学安徽理工大学长春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工程大学黑龙江黑龙江大学东南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常州大学福建厦门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华侨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河海大学福州大学上海复旦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同济大学江苏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集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通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南昌大学东华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上海电力大学苏州科技大学东华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扬州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浙江浙江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温州大学赣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上海海关学院宁波大学南昌工程学院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山东山东大学河南河南大学湖南湖南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河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信息工程大学湖南理工学院青岛理工大学湖北武汉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山东建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工商大学齐鲁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南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长江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广东中山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暨南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汕头大学聊城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鲁东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烟台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河南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湖北大学广州大学郑州大学湖北民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河南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江汉大学广西广西大学河南科技大学三峡大学广西科技大学中原工学院湖南湘潭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吉首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新乡医学院中南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省市院校名称广西广西中医药大学四川西华师范大学陕西西安石油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陕西科技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成都体育学院西安工程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海南海南大学贵州贵州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延安大学重庆重庆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重庆邮电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重庆交通大学云南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空军工程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甘肃兰州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理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四川四川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藏西藏大学青海青海民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宁夏宁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陕西西北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新疆新疆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石河子大学西华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喀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安工业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说明: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附件5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5740575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1、59000252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6090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0518-85826670、85811913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