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

2020-12-02

我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我省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12月5日开始,具体录取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如下:(一)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至12月13日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5日至9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1日至12月13日录取。(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至12月29日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12月18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0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1日至22日。5.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降分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6.凡在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及专科预填志愿降分录取后未被录取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5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二次填报专科征求院校平行志愿。7.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8日至29日。

疫情防控须知——8月自考考生必看,否则无法进入考场!

2020-07-17

一、考生须在7月18日前申领“苏康码”,并在参加考试前连续14天通过“苏康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以便进入考点时接受检查。(申领途径: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防疫专区”或搜索“苏康码”,进入“苏康码”服务;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苏康码”,完成实名认证后方可获取“苏康码”。)二、每场考试开始前,考生须事先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实填写《江苏省2020年8月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上交《健康报告表》。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根据本人报考课程门数提前打印空白《健康报告表》,也可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jessa.cn)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后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提前熟悉考点,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和《健康报告表》,“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四、体温异常(≥37.3℃)、有相关症状(同上)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方可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有一定时间周期,请注意提前预约,以免错过考试时间。须在考前完成相关医学检测检查的考生,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不得参加考试。五、考生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考试前14天起,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有违健康、防疫的一切活动。参加考试途中,要做好交通出行的防疫保护。考试期间,要做好防暑降温准备。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聊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六、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七、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泗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简明问答

2020-04-04

泗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简明问答 一、我县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哪些培训行动? 2019-2020年,我县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三大培训行动。 二、三大培训行动主要培训哪些人? 1.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主要对企业新录用员工、在岗员工开展岗前、在岗技能、转岗、企业新型学徒制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就业重点群体培训行动主要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 3.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主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 三、对参与培训行动的企业及劳动力有何优惠政策? 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优惠政策 1.岗前培训补贴:对新招录6个月以内的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的,根据合格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2.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组织参保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自主评价并获证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自己出资培训并获证的,按工种补贴标准给予员工个人培训补贴); 3.转岗培训补贴:对组织需要转岗的员工开展转岗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及合格人数,按不高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转岗培训补贴; 4.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对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根据合格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5.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企业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对达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等级的,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6.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和“家门口”就业工程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我县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1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与岗前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优惠政策 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泗阳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泗财规[2018]1号)规定的培训工种和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对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三)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   泗阳县人社局:0527-85273311

2020年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简章

2020-04-04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共计120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医学类、公共卫生类等,并具备与学历对应执业资质,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沭阳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卫健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花乡沭阳网(www.shuyang.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4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沭阳县卫健局基层科(403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4、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2)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5、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沭阳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报考费用:收取笔试考务费用100元/人。 7、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沭阳县卫健局403室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由县卫健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考试 笔试由县卫健局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卫健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相同的,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接到参加体检通知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辞职)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办法 1、对录取的120名人员,由县卫健局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相应乡镇场(街道)村卫生室。凡分配后在规定时间3天内未报到或考生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遇成绩并列者,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的,按加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2、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不属事业单位编制。所聘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参照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确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3590019   13852270201 联系人:秦峰       电子邮箱:845113120@qq.com 附件: 沭阳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 沭阳县2020年乡村医生招聘岗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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