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简明问答
责任编辑:张虎 2020-04-04 17:50:38
泗阳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简明问答
一、我县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哪些培训行动?
2019-2020年,我县三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三大培训行动。
二、三大培训行动主要培训哪些人?
1.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主要对企业新录用员工、在岗员工开展岗前、在岗技能、转岗、企业新型学徒制及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2.就业重点群体培训行动主要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
3.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主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
三、对参与培训行动的企业及劳动力有何优惠政策?
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的政府性补贴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优惠政策
1.岗前培训补贴:对新招录6个月以内的员工开展岗前培训的,根据合格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2.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组织参保职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自主评价并获证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自己出资培训并获证的,按工种补贴标准给予员工个人培训补贴);
3.转岗培训补贴:对组织需要转岗的员工开展转岗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及合格人数,按不高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转岗培训补贴;
4.安全技能培训补贴:对高危行业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根据合格人数,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补贴;
5.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企业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对达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水平等级的,分别按每人每年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6.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合作社、扶贫车间和“家门口”就业工程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我县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1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与岗前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岗位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优惠政策
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泗阳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泗财规[2018]1号)规定的培训工种和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对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
(三)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优惠政策
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
泗阳县人社局:0527-85273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