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10-29 16:45:09

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和身体健康,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提倡所有考生提前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纸质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参加首场考试前)。“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报考人员不得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考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模块了解实时信息)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28天的人员,考前14天内与正在接受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等密切接触人员,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行程卡绿码带*号)均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报考人员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承诺书》,由本人同意全部内容后签名确认,进入每科考试的考场时上交1份给监考人员。

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附件: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宿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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